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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机制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10-11 03:12:09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关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印发,现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2024年,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标准计算公式,要求低保标准和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综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充分发挥低保标准的基础参照作用,加强低保标准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各类保障标准统筹衔接。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起草我市《关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统一标准确定方法、科学确定量化比例、规范标准确定程序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目标任务及原则

  《通知》明确了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共享发展,体现“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理念;坚持适度合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脱离实际、不超越阶段;坚持科学规范,以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为测算依据,做到依据客观、方法科学、程序严谨;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适用对象

      主要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标准确定方法。低保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一定比例确定低保保障标准。综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1.3倍确定。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原定额标准,调整为结合当年低保标准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综合确定;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特困供养标准增长额度同步调整;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确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二)明确低保标准确定程序。《通知》明确了调整时间、调整幅度、调整程序和资金保障。一是调整时间。2024年从9月1日起调整实施。从2025年起,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前调整完毕,并于每年7月1日起进行实施。二是确定程序。每年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拟订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并于公布后次月起执行。三是资金保障,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对区县(自治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标准确定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由“参照我市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确定修改为“按照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

  (二)量化比例怎么确定?

  答:量化比例综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调整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自2025年起,由原则上每年10月1日调整修改为每年6月底前调整完毕。

  (四)低保标准由哪个部门确定?

  答:低保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方案,按程序报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于公布后次月起执行。

  (五)特困人员标准与低保标准有什么关系?

  答:特困人员标准参照低保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1.3倍确定。

  六、专家视角

     专家指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确定机制,用“居民消费支出”这一量化指标更加科学有效,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实际,能够随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有利于政策执行推广。


原文链接:https://mzj.cq.gov.cn/zwgk_218/zfxxgkml/zcjd/wzjd/t_1369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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