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2-21 01:11: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儿童茁壮成长,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62号)精神,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网信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教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民发〔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是最需要关心关爱的群体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2023年11月16日,民政部等15部委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6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提出具体要求,部署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福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5部委《通知》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围绕城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需求,对照《通知》,结合重庆实际,2023年12月初起草《实施方案》初稿,12月8日向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12月21日至27日在“重庆市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收集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要求,市民政局完成了《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并于2024年1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是5大行动18项任务。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加强监护监督指导,落实委托照护制度,强化监护干预,加强兜底监护;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加强摸底走访建档,强化救助保障服务,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加大日常关爱力度,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实施安全防护行动,抓好安全教育引导,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网络保护工作;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数字化建设。
第三部分是工作安排。明确了三年行动时间安排(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为部署启动、重点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有效实施。
三、《实施方案》亮点特色
(一)拓展服务对象范围。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统筹推进山区库区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市留守儿童群体出现新变化,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大幅下降,但城镇留守儿童数量逐步上升。此外,部分农村单亲家庭儿童家庭监护薄弱,容易导致儿童失管失教、误入歧途或遭受欺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此,《实施方案》将服务对象由农村留守儿童拓展到城镇留守儿童、农村单亲家庭儿童。
(二)突出重庆特色。在心理健康服务方面,提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协同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推动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扎实开展“童心相伴”等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发挥好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作用,开展一对一帮扶,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在强化监护干预部分,要落实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持续推进“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做好监护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方面,持续实施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实行儿童主任佩戴标识标牌制度,发布儿童主任工作指引,开展儿童主任典型选树活动。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支持区县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培育和发展1家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建立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联盟,开发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为儿童提供多样化服务。
原文链接:https://mzj.cq.gov.cn/zwgk_218/zfxxgkml/zcjd/wzjd/202402/t20240206_12914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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