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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对海南骆驼慈善基金会等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04-23 15:50:10   来源:  作者:   点击:

  海南骆驼慈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海南骆驼慈善基金会等5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存在连续多年(2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的规定,我厅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我厅已于2023年1月5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琼民罚先字〔2022〕年第0177号),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你们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厅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的规定,决定对你们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因相关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65239620。

  附件:相关社会组织名单

  海南省民政厅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相关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规

  处罚依据

  1

  海南省民俗文化工作者协会

  吴大东

  未参加2013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

  2

  海南骆驼慈善基金会

  吴谊

  未参加2016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

  《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

  3

  海南省华星公益基金会

  黄铁军

  未参加2017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

  4

  海南龙栖湾山海温泉高尔夫俱乐部

  郜春域

  未参加2014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

  

  5

  海南省海浪游艇动运俱乐部

  张家庆

  未参加2013年至2020年年度检查


原文链接:http://mz.hainan.gov.cn/smzt/wxts/202304/b7507c3f67ad4d05a86b63620724bb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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