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党支部联合地名档案馆党支部召开《地名管理条例》专题学习会
时间:2022-05-14 00:44:18 来源: 作者: 点击: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在总结现行《条例》多年来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地名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5月5日,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党支部联合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全文传达并逐条学习了修订后的《条例》,特别是对《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管理理念及制度设计的创新和调整进行了深入研讨,通过学习交流使与会同志积极主动适应《条例》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条例》修订出台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必将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将产生影响深远。
全体与会人员表示,作为地名工作者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坚定文化自信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壮美广西实践,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要以《条例》为基本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名工作规则,要分析研究新发展阶段地名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梳理存在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动我区地名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mzt.gxzf.gov.cn/gzdt/t118687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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